新华网北京8月28日电 (记者杨进欣) 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27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审计报告时介绍,对13个省(区)救灾资金审计调查情况表明,2005年至2006年13个省(区)的一些部门和单位将2.58亿元救灾资金用于弥补行政经费、建设办公楼等方面。连百姓的“救命钱”都敢挪用,人们不禁要问,这些人官德何在?
2.58亿元救灾资金,虽然在13个省(区)同期筹集的救灾资金中所占的份额还不足百分之二,但若按每个受灾群众1000元来划分使用,便可救助25万多人。况且,这些资金都是以救灾名义筹集起来的,每一分钱都凝聚着社会对受灾群众的手足情谊、殷殷期望,没有任何理由不用于救灾。一边是受灾群众对救助资金望眼欲穿,一边是挪用救灾资金弥补办公经费、建办公楼,怎不令人痛恨?
一些地方和单位之所以敢挪用百姓“救命钱”去弥补办公经费,除了救灾资金管理上的漏洞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这些地方和单位无视行政编制任意扩大干部职工队伍,同时为官奢侈,花钱大手大脚,导致“僧多粥少”,办公经费亏空严重。中央规范行政行为力度大了,乱罚款、滥收费不好使了,便铤而走险“拆东墙补西墙”,甚至去抢夺百姓“救命钱”。
至于把救灾资金挪作办公楼建设费用,就更是冒天下之大不韪。近年来,针对一些地方不顾民情财力,大建楼堂馆所现象,中央出台了一系列纪律规定明令禁止。一些地方对此充耳不闻,仍然在想方设法建豪华办公楼、“培训中心”。这既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无组织、无纪律作风,也是把局部利益凌驾于人民利益、全局利益之上的极端官僚主义行为。
人民赋予的权力,必须用于为人民服务。违规违纪滥用百姓“救命钱”,绝非共产党的干部所应有的作为。对这样的行为,人民不会答应,党纪国法不容。审计署把这样的问题公之于众,本身就是对人民负责、对党和政府负责。
滥用百姓“救命钱”,不是个别人能够做到的,也不是平民百姓能够做到的。人们期待有关部门、有关地方顺藤摸瓜,彻底追查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严惩违规违纪的责任人,进而加强救灾资金筹集和使用监督,确保救灾工作在阳光下运行,真正造福于人民。

姜力表示:加强监管切实保证救灾款物用于灾民
5月28日,中央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工作汇报会在京召开。民政部副部长姜力出席会议时表示,要把救灾款物的管理使用作为救灾工作的重要环节和重要政治任务,采取一系列监管措施,保证救灾款物按时规范发放,切实用到灾民身上。
姜力说,“5·12”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发生后,中央和地方财政不断加大投入,社会各界踊跃捐助,抗震救灾款物的规模大、数量多,捐赠接收多元化,社会关注程度高,管好用好救灾款物特别是社会捐赠的款物,对于增强政府公信力,调动社会积极性,顺利推进抗震救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民政部门要严格执行救灾款物接收、拨付制度;严格执行救灾物资采购和分配制度;加强对各地救灾款物管理使用的指导;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媒体监督;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召开的加强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的会议精神。 >>>>点击详细
确保救灾款物真正用之于民
四川汶川大地震给灾区人民群众造成了极大损失,其波及范围之广,破坏性之大,实属罕见。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实施坚强领导,抗震救灾工作有力有序有效进行。在组织力量全力以赴抢救受灾群众生命财产的同时,中央和地方紧急拨付了大量财政专项资金和物资,全国各族人民、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海外侨胞纷纷慷慨解囊,踊跃捐款捐物。国际社会也伸出援助之手,提供了人力物力支援。抗震救灾款物是受灾群众的救命之钱、安家之钱,确保其及时到位、严格管理和合理使用,对于保障灾区群众生活和恢复重建都至关重要。 >>>>点击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