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侨泰装潢材料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为武昌一家酒店做涂料工程,工程剩余6万余元款项未支付,日前该酒店竟以2100盒月饼冲抵工程拖欠款,8名农民工每人将分到250余盒月饼。(8月30日《武汉晚报》)
想不到在市场经济体制日趋完善的今天,竟然还会有以物代币的工资发放形式,而且是用保质期仅剩15天的月饼冲抵工资,这是酒店的强势与农民工的弱势的真实写照。
犹记得温家宝总理就农民工拖欠工资问题做出的重要批示: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工资保证金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必须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6条明确规定,“逾期不支付工资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一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这些法律和法规的出台给农民工维权提供了制度保障。然而让我们困惑的是,既然有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法律法规的保障,为何这么多年过去了,“月饼冲抵工资”这样的新闻仍然能够上演呢?
依笔者之见,其主要原因在于非制度性因素:保障农民工权利的制度环境缺乏稳定性,政策执行时缺乏严肃性。当农民工遇到某一具体问题时,不是依据明确而稳定的制度规定来解决,而是取决于每一次具体博弈的结果。因此,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拖欠工资预置与监督环境正当其时。譬如,对工资发放实行举证倒置制度;完善社会信用系统,给欠薪单位建立档案,把欠薪者列入“信用黑名单”;发挥企业工会的积极作用,从源头上堵住欠薪漏洞。
在这场强弱分明的利益博弈中,即便最终胜利者是农民工,我们还是难捱悲情,主要缘于均衡二者利益的劳动保障、劳动监察等部门缺位或观望。试想如果监管部门能够恪守原则,把变相“耍赖”的企业清理出市场,司法部门能把那些设立霸王条款的黑心老板绳之以法,主管部门如果能够各司其职,依法办事,就不愁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解决,农民工挺直腰板维权也指日可待。由此看来,6万元“月饼薪水”尴尬的决不只是哪一个人,哪一个部门。倘若制度运行环境不到位,难保拖欠方还会在其他时间、其他地点亮出“元宵薪水”、“粽子薪水”这样的底牌。(杨红兵)

大酒店的月饼,农民工的画饼
农民工因为孩子开学要交学费,到武昌鑫湖盛京大酒店结算做涂料工程的款项时,欠下10多万元工程款的酒店方,只支付了4万元现金,另外6万余元欠款则强行以酒店的月饼票冲抵。(8月30日《武汉晚报》)
大酒店的月饼,本来就是一种堪称奇特的经济现象。这种高档月饼虽说十分风行蔚为大观,但是否真的物有所值,是否真的由大快朵颐者自掏腰包自愿购买,是否符合于市场的经济理性,一般人恐怕是难知其详只能雾里看花的,希望有一天经济学家们动脑子去解剖一番,为我们揭开诸如此类猫腻的谜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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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饼当工资,比拖欠更恶劣
去年6月,闵先生和7名工友来到武昌鑫湖盛京大酒店做涂料工程。22.7万元工程款,去年年底,酒店付款12万。另外10.7万元工程款,对方一直未付。因为几名民工小孩开学面临学费问题,前日,闵先生前去催款,对方只愿付4万元现金,另外6万余元欠款全部以酒店的月饼票冲抵。6沓月饼票可兑换3种价格从148元到398元不等的月饼,共2100盒,这样8名民工每人将分到250余盒月饼。(8月30日《武汉晚报》)
对于辛辛苦苦赚钱的农民工而言,未到手的工程款早是“一个萝卜一个坑”,派了用场。工钱,就是吃饭钱,孩子上学的学费。月饼显然是不能拿去交孩子学费的。月饼也不宜多吃。酒店擅自把农民工的“饭票”换成“月饼票”,显然是违背了农民工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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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饼抵工资 农民工咽得下吗

漫画:李晓宜
中秋节将至,很多单位会给职工发月饼,在河北省会长安区一建筑工地上辛苦工作了几个月的农民工们也领到了几张月饼票,但月饼并不是作为福利,而是用来代替工资的。(9月6日《燕赵都市报》)
农民工权益受侵犯,形式真是“多种多样”。在中秋来临之前,河北省会这家工程建筑公司给农民工发月饼,好像充满温情和关心,但以月饼抵工资,就不是那么一回事了,这种“好心”让人难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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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什么管住豪华月饼:当月饼不再是食品
“品月饼、庆团圆”是中华民族相延多年的美好习俗。然而,近年来每至中秋,月饼市场便会刮起一股“豪华风”。食品属性萎缩,“礼品需求”旺盛,高价月饼充斥市场,只是单纯的消费行为吗?小小月饼身上,担着多少不该承受之重?在建设节约型社会的今天,我们该用什么管住过度包装;最终又靠什么,让月饼返璞归真?
9月初,以“真感情无需包装”为理念的“素装月饼”在北京各大卖场全面上市,这是北京市商务局为对抗月饼过度包装、引导市场消费而采取的新举措。摒弃“绸缎包装、彩色印刷”的“素装”,能否敌得过描金绘彩的“豪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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