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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择校费”收多了也危险
     2008-09-04 来源: 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9月3日电 (记者张建高) 中小学“择校费”以往备受诟病,主要是因为它破坏了义务教育的公平原则,强化了社会收入分配差距对后代的影响。媒体近日的一篇报道则表明,“择校费”之害并不止这些,它还可能让学校领导面临牢狱之灾。

    媒体报道说,北京中关村三小原校长王翠娟等5名校领导最近被检察机关以涉嫌贪污犯罪起诉,因为他们随意动用该校的账外资金组织公款旅游。王翠娟等人花费的57万元公款,只是该校账外资金的0.5%左右,学校以“择校费”形式收入的账外资金超过1亿元。

    一个小学校长竟能有上亿元预算外资金的支配权,在北京这样的大城市恐怕不唯中关村三小,被划入“市重点”“区重点”的中小学,都有条件以“捐资助学”名义收取“择校费”。这么多钱,学校不会让它死在账上,总是要花销的,弄不好就会出事。王翠娟等人的悲剧不在于他们动用了这笔钱,而在于用错了地方。

    与王翠娟等人相比,去年被终审判刑11年的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南门外小学原校长姚桂香更典型。她当校长才3年时间,便敛得钱财160多万元,因为她那个小学也是一个“重点”,众多学生家长有求于她。

    一个是花“择校费”旅游,一个是趁“择校”大肆受贿,结果都触犯了刑法。看来,“择校费”带给“重点”中小学校长们的麻烦,一点不比学生家长们少。家长们无非是自己受些紧,好歹供孩子上个好学校,奔个好前程,而拥有巨额“择校费”支配权的校长们一旦经受不住诱惑,则可能滑向犯罪的深渊。

    对于中小学“择校费”,有人以“优质教育资源稀缺”为由予以肯定。收费的学校领导则往往摆出一副“为难”的样子,似乎除此之外便无法控制学生规模。这两种人显然只看到收“择校费”的好处,而看不到“择校费”收多了也很危险。

    其实谁都知道,优质教育资源是随社会进步不断增多的,当今中国的优质教育资源,并不比历史上任何一个时代更稀缺,而是更多。所谓“优质教育资源稀缺”说,不过是收“择校费”的一个借口。

    新学期开始了,各大城市花了大笔“择校费”才上了“重点”学校的中小学学生们,无疑应该好好学习,以对得起这笔花销。有了更多账外资金可以支配的“重点”中小学校长们,则应以中关村三小案和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南门外小学案为鉴,避免因“择校费”而犯错、犯罪。

    减不下温度的“择校热”

    7月7日,是规范改制校后武汉市民办初中招生报名的日子。记者采访发现,不少学校门前都排起长龙,报名现场十分火爆。武昌区的武汉市武珞路奥山中学,今年择校费虽近2万元,但还是接到了1000多份报名表;青山区的武汉钢城德才中学,今年择校费较往年提高了6000元,且计划数略有减少,但一天就收到了700多份报名表,据了解这是该校收择校生以来最为火爆的一年;江汉区的武汉一初志远中学,招生计划约500人,报名人数超过千人。该校校长说“总体人数与去年持平。”

    有些小孩根据就近对口入学原则,本来可以直接进入一些优质公办初中读书,但是这些学生家长还是宁愿掏高额择校费让孩子到民办学校就读。有位刘家长说:“我的小孩所在的学校既是公办校,同时也举办了一所民办校。民办校收费高,老师收入肯定高,好老师当然会向民办校转移,我思考再三,决定还是多掏点钱,让孩子读民办校。对孩子来说,好老师最重要。”  [详细]

    查查“择校费”背后的教育腐败

    在北京,中关村三小是一个颇为“牛气”的学校,就连北京的许多出租车司机都知道,“每学年开学的时候,这里都会引起交通堵塞,多少开着名牌车的家长都在想方设法把孩子塞进这个学校”。

    然而,这个名扬京城的学校的校长却站在了法院的被告席上。8月5日,原中关村三小校长王翠娟等人贪污案一审开庭。与王翠娟站在这里受审的,还有原中关村三小其他4名校领导及工作人员。检察院认为,王翠娟等在没有经过“学校班子会”集体研究决定的情况下,组织部分学校工作人员及家属两次出国旅游,共花费账外资金57万余元,并以此作为涉案贪污的金额提起公诉。 [详细]

    成都部分学校灾后提高择校费被教育部门批评

    四川汶川大地震之后,成都市中小学择校费的不规范问题有所抬头。

    四川省成都市教育局7月30日召开了灾后教育重建暨内涵发展工作会,会上,成都市教育局副局长娄进批评了上述现象。

    在汶川大地震当中,成都城区受到的影响不大。部分灾区学生希望到成都城区的学校就读,导致一些学校的生源数量增加,部分学校趁机大幅提高择校费。 [详细]

(责任编辑: 王小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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