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项名称: 中国杰出(优秀)青年卫士
创办时间: 1997
主办单位:
共青团中央、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海关总署、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等
奖项介绍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深入发展,继续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实施依法治国战略,不仅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的基本需要,也是实现“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重要保证。近年来,我国政法机关、行政执法和经济监督管理战线涌现出一大批在本职岗位上勤奋敬业,秉公执法,勇于奉献,为维护社会稳定,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出了突出贡献的优秀青年。为树立和表彰先进典型,大力弘扬社会正气,激励广大青年敬业爱岗,忠于职守,积极维护社会稳定,促进依法治国宏伟目标的实现,共青团中央、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海关总署、武警总部决定,联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评选、表彰杰出(优秀)青年卫士的活动。
“中国杰出(优秀)青年卫士”的评选范围是:年龄在40周岁以下,在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整顿社会和经济秩序,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斗争中涌现出的坚持原则,秉公执法,无私无畏,在本职工作中为捍卫法律尊严,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出了突出成绩的政法、行政执法及经济监督管理战线的优秀青年。首届于1997年评选出了10名“中国杰出青年卫士”和100名“中国优秀青年卫士”。
杰出(优秀)青年卫士的评选标准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
2.忠于职守,勤奋敬业,模范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本职岗位上有突出贡献。
3.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坚持原则,廉洁自律,作风正派,勇于维护法律尊严与社会正义,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4.秉公执法,无私无畏,在清除社会丑恶现象,严厉打击违法犯罪,保卫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关键时刻有突出表现。
5.严格履行监督职能,努力维护财经纪律,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做出突出贡献。
武警部队参照以上标准,重点推荐本系统在参与地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见义勇为、无私无畏的先进人物。
评选办法
候选人的产生采取系统推荐、地方推荐和社会推荐相结合的办法。
系统推荐: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成员单位在全国范围内将本系统的先进模范人物,经过认真考核,向组委会推荐。
地方推荐:有条件的地方可相应成立本地评选活动组织机构,率先开展省级评选活动。各省级团委负责日常工作,按照评选标准和条件,推荐参评人选,并由各系统省级主管部门和省级团委共同签署意见,向组委会办公室上报。
社会推荐:评选活动的消息向社会正式公布后,社会各界人士可以直接向组委会办公室推荐入选,组委会委托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列入候选人名单。
组委会办公室对上报材料提出初评意见,并将初评出的候选人事迹材料公布于有关新闻媒体,接受社会监督,最后由评选活动组委会统一审核,确定受表彰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