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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巾帼建功”活动简介
     2006-01-19 来源: 中国网

    1991年,全国妇联与人事部等12个部委,在全国城镇发起“巾帼建功”活动,活动将提高妇女素质放在首位,帮助女职工提高学习能力、信息技术运用能力、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同时注重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有利于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促进妇女人才的成长。“巾帼建功”活动先后在女职工中开展了创建示范岗位,扶助贫困职工,创立新业、开展社区服务等品牌活动,号召城镇职业妇女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在各自岗位上做出好成绩;为下岗女工提供职业培训和信息、信贷等服务,鼓励她们创立新业。截至2002年底,全国有4000多万名女职工参加竞赛,20万名妇女获得县以上“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1700个岗组荣获全国“巾帼文明示范岗”,直接帮助200万妇女实现了创业与再就业。

    2003年,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女工再就业工作的通知》,转发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编印了《妇女创业与再就业100问》、《妇联组织帮助妇女创业与再就业方法集锦》等资料,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政策服务。同时,妇联与相关部门共同开展关于妇女创业的调查研究,表彰再就业先进集体和个人,积极开辟新的就业岗位,鼓励下岗、失业妇女到个体私营经济、社区服务业等领域就业。

(责任编辑: 综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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