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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度首都见义勇为好市民候选人事迹简介
     2008-07-31 来源: 北京日报

    崔华麟同志事迹

    崔华麟,男,1989年11月出生,共青团员,人大附中培训中心在读。

    2007年1月9日19时30分许,一女事主因与家人吵架,心情不好,一时想不开跳入丰台区右安门护城河中企图自杀。途经此地的崔华麟听到跳水的声音,开始以为是有人冬泳,但仔细一看,发现此人不会游泳,正在水中挣扎,一面大喊“有人落水了,快来救人”,一面脱掉羽绒服,跳到水中,向落水女子游去。刚靠近女事主,她就用力将崔华麟的胳膊拽住,崔华麟被拖入水中呛了口水。崔华麟奋力浮上水面,此时女事主已昏迷无力挣扎,崔华麟一手托住事主,一手划水向岸边游去。由于时值隆冬季节,衣服厚重,当崔华麟将事主拖到岸边时,已筋疲力尽,几次想将其推上岸均未果,后在其他群众的帮助下,二人被成功救上岸。

    崔华麟同志在危急时刻,不顾个人安危,挺身救助,从而挽救了他人的生命。为了表彰崔华麟同志的见义勇为行为,2007年6月7日,丰台区人民政府授予崔华麟同志“丰台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荣誉称号。

  王新江同志事迹

    王新江,男,1970年6月出生,群众,北京昌水建筑公司职工。

    2006年9月28日22时许,昌平区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拆迁办公室不慎发生火灾,何某被困其中。当值班员郝某发现时已是浓烟滚滚,情急之下,郝某在路边大声求助。恰好路过此处的王新江听到呼救后,迅速跑过来,冒着生命危险,贴着地面爬进失火的房间,拼劲往外拖伤员,后在郝某的协助下将伤员救出。接着,王新江快速拨通了120和119,直到消防和救护人员赶到,扑灭大火救走了伤员后才离开。王新江同志救人后,没有留下自己的姓名,也未向身边的人和单位提起,后经多方查找才联系到他。

    王新江同志在人民群众生命遭到火灾侵害时,置个人生死于度外,挺身而出,充分展示了首都职工的文明素质和见义勇为的思想境界。为了表彰王新江同志的见义勇为行为,2007年1月15日,昌平区人民政府授予王新江同志“昌平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荣誉称号。

  樊凯、刘春宝同志事迹

    樊凯,男, 1986年7月出生,群众,北京市昌平区十三陵特区居庸关长城管理处职工。

    刘春宝,男,1978年11月出生,群众,北京市昌平区十三陵特区居庸关长城管理处职工。

    2007年11月15日14时许 ,两名蒙古国游客因故落入居庸关翠屏湖水库。此时,居庸关长城管理处工作人员樊凯、刘春宝听到“有人落水了”的喊声后,便迅速的跑到出事地点,只见一男一女两名游客在水中挣扎,樊凯冲在前面,飞身跳入水中,迅速游向落水男游客,刘春宝随后也跳入水中,刘春宝在前面拉,樊凯在后面托,俩人齐心协力迅速将其救至岸边,在岸上其他人的帮助下将男游客救上岸。接着,俩人又迅速转身游向女游客,此时女游客已趴在水面上,处于昏迷状态,樊凯将她的头托出水面,这时应急船赶到,因游客已经昏迷,身体又重,俩人经多次努力也不能将其救上船,岸上的人看此情景,找来绳子,俩人将绳子系在女游客身上,在岸上人员帮助下成功将女游客救上岸。樊凯、刘春宝因天气寒冷,水凉刺骨,体力下降,大腿抽筋,无力上岸,在其他工作人员的帮助下,俩人才得以脱险。事后得知,两名被救者为蒙古国游客,当事人在得救后,拿出人民币来感谢樊凯、刘春宝两名同志,被二人婉言谢绝。樊凯同志曾于2006年10月5日,在居庸关翠屏湖水库勇救落水游客,被昌平区民政局确认为见义勇为人员,此为第二次救人。

    樊凯、刘春宝同志在人民生命遭到危险的时候,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向世界人民充分展现了首都市民的良好道德风尚。为了表彰樊凯、刘春宝同志的见义勇为行为,昌平区人民政府授予樊凯、刘春宝同志“昌平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荣誉称号。

(责任编辑: 陈晶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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