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联合举办的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今天在京召开。全国普法办主任、司法部部长吴爱英在讲话时强调,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批转的“五五”普法规划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议,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措施,加大力度,推进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深入,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贡献。
吴爱英回顾总结了第六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以来的工作。她说,去年以来,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批转的“五五”普法规划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议,贯彻第六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要求,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扎实工作,努力推进“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成效明显,开局良好。一是各地各部门领导高度重视,切实加强了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 二是认真组织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普遍制定了“五五”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三是切实加强对法制宣传队伍的教育培训,队伍素质明显提高;四是认真落实“五五”普法各项保障措施,法制宣传教育逐步实现了规范化、制度化;五是加大对法制宣传教育的宣传力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扎实推进,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吴爱英在分析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后指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总的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批转的“五五”普法规划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议,深入贯彻落实第六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努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贡献,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和奥运会的成功举办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吴爱英强调,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切实做到: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努力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民,把解决民生问题作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努力推进“五五”普法规划的全面实施;坚持改革创新、与时俱进,积极适应并努力满足经济社会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正确方向,推进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深入,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围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总的要求,吴爱英提出六项工作任务。
要充分认识法制宣传教育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性。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必然要求,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是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要从服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深入。
要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要求,全面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推进宪法的学习宣传,大力宣传有关国家根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公民基本权利义务和国家生活基本原则等内容,增强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进一步推进有关规范经济社会发展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积极宣传经济社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深入开展人口、资源、环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积极开展知识产权法制宣传。加强与奥运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为办好2008年北京奥运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进一步推进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切实加强教育、医疗、食品安全、生产安全、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法制宣传,促进民生问题的解决。进一步推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继续深入开展以打击各种假冒伪劣产品、打击偷税骗税,整顿规范建筑、文化出版和网络市场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宣传世贸组织规则和国际经济贸易法律知识。进一步推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大力宣传基层民主自治、依法维权、依法信访等法律法规,引导公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自觉履行法定义务。认真学习宣传物权法,把物权法纳入“五五”普法规划,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牢固树立依法平等保护和正确行使财产权利的物权观念,为实施物权法营造广泛的社会思想基础。进一步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工作,继续推进依法治省(市、区)工作,继续推进部门和行业依法治理,继续推进基层依法治理,继续推进“民主法治村”和“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组织开展“诚信守法企业”等基层依法治理创建工作,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要切实抓好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推进全民普法工作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是“五五”普法的重点对象。要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 实现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综合素质,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和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推进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加强与公务员本职工作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加强反腐倡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完善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提高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能力。进一步推进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大中专学生法律基础理论教育,落实中小学校法制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制度,进一步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格局。进一步推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宣传物权、企业所得税、经济合同、劳动保障、知识产权保护、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努力在企业中营造学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推进农民法制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基本法律知识的宣传,加强与保障农民切身利益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大力加强对农村“两委”干部的法律知识培训,加大对农民工和用工单位的法制宣传教育力度。要通过抓好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带动和促进全民普法,在全社会形成学法用法的新风尚。
要积极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创新,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要积极创新工作理念,进一步强化以人为本的理念,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调动人民群众学法用法的自觉性;进一步强化服务的理念,坚持从群众需要出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进一步强化培育法治精神的理念,积极探索和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大力培育公民崇尚法治、维护法治权威的法治精神。要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善于运用我国法治建设实践进行教育,善于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进行教育,善于发挥大众传媒的作用,善于发挥法制文艺的教化功能,始终坚持“三贴近”原则,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要积极创新工作载体,广泛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深入开展“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活动,继续组织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法制宣传教育和主题教育活动一定要注重实际效果,防止形式主义。
要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队伍建设, 配齐配强普法部门工作人员。进一步加强各级普法讲师团队伍建设,充实健全各级讲师团,提高讲师团成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法律业务水平和宣传演讲能力。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业务指导。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新闻工作者队伍建设。要教育广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自觉树立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以振奋的精神和良好的作风,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要切实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把法制宣传教育摆上重要日程,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的领导体制。充实调整各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各部门各行业整体工作之中。各部门要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共同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促进法制宣传教育的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落实普法经费,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水平。要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推动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深入,推进“五五”普法规划的贯彻实施,进一步开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新局面。
全国普法办副主任、中宣部副部长欧阳坚主持了今天的会议,全国普法办副主任、司法部副部长张苏军出席了会议。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宣传部、司法厅(局)分管领导,中央和国家机关、行业分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记者 吴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