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新_宣传战线 > 新闻出版
我国数字版权保护进入新阶段
     2007-06-13 来源: 中国图书商报网站

    记者日前从国家版权局获悉,《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6月9日在中国正式生效。据了解,两个条约主要规定了包括网络传播权在内的向公众传播权,还对计算机程序、数据库、出租权、数字环境下的复制权、技术保护措施、权利管理信息、表演者精神权利的保护以及数字环境下对权利的限制、有效执法的义务等作了规定。

    谈及加入这个条约对我国的意义,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表示,首先,有利于加强互联网版权保护的国际合作,加大打击盗版的力度,对于推动我国互联网产业的健康发展、建立健全和完善网络环境下的法律制度有积极意义;其次,将使我国在制订和调整国际版权规则方面获得更多话语权,以更好地维护国家利益,推动有关国际规则向有利于我国及绝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利益的方向发展;再次,也体现了中国政府履行国际义务、信守国际承诺的负责任态度和保护知识产权的坚定决心。

    据悉,下一阶段,国家版权局将建立数字版权监管平台,同时启动“反盗版举报、查处奖励基金”,进一步加大网络环境下的版权保护力度。(记者 欣闻)

版权产业成经济增长新亮点

(责任编辑: 李锦云 )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