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中央文明办、建设部、国家旅游局联合召开大会,表彰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和全国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工作先进单位。这是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活动开展8年来,首次表彰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和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工作先进单位。我代表中央文明办向受表彰的景区表示热烈祝贺!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对外交流日益扩大,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旅游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与人民群众的关系越来越密切。1998年,中央文明办、建设部、国家旅游局联合开展了创建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活动。1998年6月,在各地推荐的基础上,三部门按照环境整洁优美、基础设施完备、服务热情周到、经营文明守法、安全保障得力、治安秩序优良、资源保护完好、管理严格规范八个方面的标准,确定10个景区为全国首批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示范点。从1998年至2002年,共确定了50个全国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示范点。各省区市也纷纷推出本地的创建活动示范点。在各类示范点的辐射带动下,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活动在全国各地蓬勃开展。
党的十六大以来,各地深入贯彻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加大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的工作力度。2003年9月,三部门组织50个全国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示范点在北京签署"诚信宣言",向社会共同承诺做诚实守信、优质服务的表率。为促进创建活动深入发展,2004年,三部门决定适时表彰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并报经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意。2004年8月,三部门着手研制《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评选和管理办法》,2005年1月正式颁布。2005年4月,三部门又制定下发《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暂行标准》。《管理办法》和《暂行标准》的制定颁布,为文明风景旅游区的创建、评价和管理提供了科学依据,对促进创建活动的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活动开展8年来,在促进旅游经济发展、提高景区文明程度和从业人员文明素质、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加强旅游资源保护与开发,景区环境面貌大为改善。各景区正确处理资源保护与旅游开发的关系,努力实现保护生态环境与发展旅游事业的良性循环。普遍制定旅游资源专项保护规划,出台开发保护法规,建立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在有效保护的前提下,合理开发旅游资源,加强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景区"净化、美化、绿化"工程,完善道路交通、住宿饮食、商业网点、文化娱乐等基础设施。针对影响景区环境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集中行动,有效制止景区内乱搭、乱建等现象,形成了井然有序的景区环境。
二是强化以市场秩序为重点的综合管理,景区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各景区紧紧围绕"游客至上、服务至上、信誉至上"的要求,推行优质服务,规范经营秩序。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推行导游记分制,规范旅行社经营行为,营造诚信经营的良好氛围。各地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治理整顿市场经济秩序的要求,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查处抢拉游客、强买强卖、尾追兜售等违法行为,采取有力措施,制止假冒伪劣、坑蒙欺诈、乱收费等现象。建立健全市场经营、治安管理、安全生产、食品卫生、旅游投诉等各项管理制度,努力为游客创造安全、舒适、文明的服务环境。
三是深化思想道德教育,景区文明程度不断提升。各景区以提高人的思想道德素质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教育和道德实践活动。运用多种形式对干部职工和广大游客进行爱国主义教育、中华民族悠久历史和优秀文化教育、革命传统教育。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落实对未成年人实行优惠或免票的规定。依托景区资源,丰富未成年人旅游活动的思想道德内涵,组织夏令营、红色旅游以及各种瞻仰、考察活动,用祖国大好风光、民族悠久历史、优良革命传统和现代化建设成就教育未成年人,引导他们增进爱国情感,提高道德修养。广泛开展文明单位、文明班组、文明经营户、青年文明号、文明示范岗以及文明游客、文明导游等创评活动,并与驻景区内或周边的部队、企事业单位、农村开展各种形式的文明共建活动,共同培育健康向上的文明风尚。
四是坚持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并重,旅游业快速健康发展。旅游业是一个综合性、关联性很强的行业,在带动相关行业发展,扩大对外开放,拉动国内需求,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各景区十分注重围绕经济建设中心来开展创建活动,为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带动脱贫致富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随着创建活动的深化,风景旅游区硬件全面改善,软件不断优化,从业人员文明素质和景区文明程度普遍提高,有力促进了旅游业的繁荣发展。2005年入境旅游人数达1.2亿人次,国内旅游人数达12.12亿人次,全年国内旅游收入达5286亿元,成为引人注目的新的经济增长点。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工作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景区的建设、服务和管理还不能完全适应形势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的需要,侵害游客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少数景区仍然存在乱搭乱建、破坏景观、污染环境、影响生态的现象;有的地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乱建乱修封建迷信场所;有的导游人员素质不高,讲解内容格调低下,甚至宣扬封建迷信。特别是在每年"五一"、"十一"和春节旅游黄金周期间,一些景区暴露出管理不善、服务不周等问题,群众反映强烈。这些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当前,我国已经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现代化建设的新的发展阶段,旅游业发展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大好机遇。我国的和平发展在国际上产生了越来越广泛的影响,吸引了大量海外游客到我国观光旅游。国内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旅游的需求快速增长。旅游业的快速发展,对景区的环境、治安、管理、服务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加强景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意识,保持清醒头脑,扎扎实实地做好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的各项工作。
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景区可持续发展。科学发展观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和指导方针,是指导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风景旅游区精神文明建设,坚持以人为本,方便游客。做到既抓好景区硬件建设,又强化景区软件建设;既加强景区生态文明建设,又加强景区精神文明建设。认真执行"严格保护、统一管理、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方针,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精心制定科学、合理的建设保护规划,加强旅游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建设。
要突出思想道德建设内涵,不断提高公民文明素质。风景旅游区既是展示祖国大好河山、悠久历史文明和灿烂文化的重要载体,又是传播精神文明、对群众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阵地。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的各项活动都要着眼于提高人的文明素质,把思想道德教育贯穿于创建活动的全过程,融入到景区的建设、管理和服务之中。要深入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大力倡导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广泛开展群众性道德实践活动。要把风景旅游区作为培养国民文明习惯的"切入点",从景区实际出发,对游客进行文明旅游的宣传教育。各景区要设立文明岗,订立文明守则。各类旅行社要抓好旅行团的"全程教育",在游客中倡导文明新风。
要深入挖掘历史文化资源,着力打造文化旅游品牌。我国风景旅游区拥有深厚的历史文化积淀,山川名胜古迹众多,它们不仅为传承中华文明作出了巨大贡献,也为后人留下了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充分挖掘和有效利用这些宝贵的历史文化资源,对弘扬和培育伟大民族精神,提高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丰富广大群众的精神世界,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要深入挖掘历史文化资源,丰富文化内涵,突出文化特色,提升文化品位,提供更多更精美的文化旅游项目,着力打造文化旅游品牌。景区内各种宣传品要讲求质量,内容健康,富有文化品位,给人以教育启迪和美的享受。景区的解说词要符合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体现爱祖国、爱人民、爱家乡的美好情感,注重知识性和趣味性的统一。要认真贯彻中办、国办颁布的《2004年-2010年全国红色旅游发展规划纲要》,紧密结合时代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思想实际,充分挖掘革命历史文化资源,加快红色旅游区、红色旅游精品线路、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建设,打造红色旅游品牌,促进红色旅游健康发展。
要以诚信建设为重点,全面提升景区服务水平。诚信既是公民道德的基本规范,也是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保证。要对全体从业人员进行诚信兴业的教育,靠信用安身立命,凭信用建设发展,以诚实守信来赢得市场。要结合旅游行业特点,推广规范化服务,制定简明具体、易于操作、便于考核的诚信服务标准和保证措施,落实到每个服务岗位和服务人员。要逐步建立旅行社、饭店和导游人员的"诚信信息库",为群众提供公开透明和制度化的信息渠道。要加大对诚信建设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努力营造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舆论氛围。
这次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评选表彰活动,是过去8年来景区精神文明建设丰硕成果的集中展示,是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实践中的亮点,也是我们继续前进的新起点。我们要以这次评选表彰为契机,发扬成绩,开拓创新,进一步加大力度,求真务实,推动景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在实现景区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上下功夫。要认真总结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工作的经验,把行之有效的做法转化为政策措施、管理办法。要及时修订完善《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评选和管理办法》和《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暂行标准》,使创建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要进一步完善文明风景旅游区监督和激励机制,多了解日常工作,多考察常态指标,使文明风景旅游区创建活动更加科学规范。中央文明办、建设部、国家旅游局将对受到表彰的景区实施动态管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搞终身制。各省区市文明办和建设、旅游部门要加强对这些景区的指导和检查。中央文明办、建设部、国家旅游局将在三年中对景区进行一次复查。对工作停滞不前、存在明显不足的,将给予批评警告,限期整改;对工作严重滑坡、出现有损荣誉称号问题的,撤销其荣誉称号,并予以通报。
二是坚持面向游客、服务群众,在办好事、办实事上下功夫。面向游客、服务群众是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风景旅游区服务涉及吃、住、行、游、乐、购等方方面面,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我们要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解决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从群众最欢迎的事情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问题改起,进一步改善交通、餐饮、购物、住宿、文化娱乐等条件,营造安全、卫生、方便、舒适的旅游环境,提供诚实热情、周到满意的服务,让游客高兴而来,满意而去,真正从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活动中得到收益。
三是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在提高素质、树立形象上下功夫。一个景区的整体形象和文明水准,不仅体现在景区的自然风光、硬件设施和环境等方面,更体现在景区从业人员的工作态度、敬业精神和服务质量上。要加强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爱岗敬业精神教育,强化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培训,引导他们掌握过硬本领,恪守职业道德,在一言一行中塑造文明形象。导游员、解说员工作很辛苦,岗位很重要。要加强对他们的思想教育、业务培训和日常管理,使之具备较高的思想水平、丰富的专业知识和良好的职业操守,努力成为传播精神文明的使者。
四是着力改进创新,在提升景区吸引力和影响力上下功夫。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的过程,就是不断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创新的过程。近年来,部分景区在规划建设、资源保护、规范管理、文明服务等方面进行了有益实践和探索,形成了一系列新的工作思路、工作机制和方法载体,要认真总结,借鉴推广。我国风景旅游区千差万别,形态各异。各景区要从实际出发,深入研究和总结新形势下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发挥优势,各展所长,在开发旅游产品、打造服务品牌、促进市场营销、推动机制创新等方面不断取得新成绩、新进步。各地要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运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先进典型,促进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活动深入开展。
春节将至,我代表中央文明办、建设部、国家旅游局,给大家拜个早年,祝大家合家幸福,万事如意!(作者系中宣部常务副部长、中央文明办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