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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泸西县管理文明单位实行“绿卡”制
     2005-03-15 来源: 云南省文明办

  如何加强文明单位的管理、让文明单位的示范作用得以充分发挥?这是云南省红河州泸西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多年来研讨的重点课题。自2001年以来,泸西县在县级机关开展创建文明单位的同时,采用"绿卡"制加强对文明单位的管理。

  所谓"绿卡"管理,就是由文明办统一制作标有"××级文明单位"及文明办监督电话的绿色不干胶标识,贴于全县机关文明单位每个办公室门上方,以便文明单位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的监督。县文明办根据群众举报情况,如果查实一年内出现五次与文明单位要求不相符行为的,由文明办责成其限期整改;第一年整改不达标,第二年又有五次群众举报经查属实的,撤消其县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享有省、州级文明单位荣誉的,建议上级文明委撤消其荣誉。

  通过"绿卡"管理,泸西各级文明单位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各文明单位对干部职工更加严格要求,干部职工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得到增强,给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带来新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