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鹤壁市已有在届的各级文明单位600余家,申报2005年度省、市级文明单位的达200余家,他们始终活跃在全市精神文明建设的大舞台上,为鹤壁的精神文明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为挖掘雄厚的精神文明建设资源,充分发挥文明单位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示范、带动作用,鹤壁市文明委在全市各级文明单位中广泛开展"三个一"(资助一名失学儿童或帮助一户困难家庭、举办或参与一次社会公益活动、联系一个农村开展精神文明共建)活动。
活动的主要内容是:
一是帮扶一名失学儿童或帮扶一个困难家庭。对于失学儿童,要求帮扶单位解决其就学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保证该帮扶对象完成中学学业。对于部分农村和城镇下岗失业人员等个别困难家庭,要求从四个方面进行帮扶:一是开展送温暖活动;二是帮助找一条脱贫致富门路;三是有条件的可适当解决脱贫解困项目的启动资金或物资;四是解决临时性的经济或其它方面的困难。通过帮扶让受助者不再受经济拮据带来的生活困扰。
二是举办或参与一次公益活动。要求各个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举办或参与一次如:"三理"教育、文化科技卫生等进社区、进村镇以及市民文明意识宣传教育、社区环境整治、植树造林等公益性活动,影响和带动社会新风的形成,以此展示文明单位的风采,影响和带动社会新风的形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贡献。
三是联系一个农村开展精神文明共建活动。一是帮助共建村制定文明村镇创建规划,并付诸实施;二是共建单位结合市文明委在农村开展的"双建、一评、一整治"活动,帮助共建村制定村镇规划,整治村容村貌;三是开展不同形式的文化、科技、四生、政策法纪进村、进户活动。
在活动中坚持"三抓":一是抓组织领导。市、县文明委都建立了领导机构,制定了活动意见,对各级文明单位提出了宏观的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各文明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了本单位工作方案,确定了具体的帮扶对象和共建村。二是抓工作机制。各文明单位结合正在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驻村帮扶工作,结合城乡三个文明建设,制定本单位的帮扶、共建工作目标,并确定专人负责,明确帮扶、共建工作的任务和责任,有计划、有步骤推进活动开展。市、县两级文明委将各单位确定的帮扶对象、共建点和公益活动项目登记造册,加强指导和监督。同时,建立帮扶、共建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制度,每月进行汇总,通过新闻媒体、简报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形成良好的工作运作机制。三是抓活动效果。为确保活动的效果,市、县(区)文明办实施跟踪问效的措施,将各单位活动的开展情况列入年底考核目标,凡不积极参与或活动效果不符合要求的,年终要给予该单位相应的处分;凡在活动中组织领导有力,效果显著的单位给予一定的表彰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