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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
检查项目 |
检 查 要 点 |
要点
分值 |
测评
方式 |
测评细则 |
分项得分 |
要点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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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社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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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旅游
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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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国内外游客接待人数在50万以上(含优惠或按规定免票人群); |
10 |
查档 |
年接待游客100万以上(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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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境外游客量在正常情况下呈逐年上升趋势; |
12 |
查档 |
从2002—2005年入境游客量呈逐年上升趋势(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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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景区每年依法纳税; |
8 |
查档 |
2002—2004年度未发生偷税现象(8分)。
以税务机关的证明材料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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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显著地活跃并带动了地区旅游经济,旅游城市、旅游村镇、家庭旅馆建设成效明显。 |
10 |
查档 |
地区旅游收入2004、2005年同比逐年显著增长(10分)。
以县级以上政府统计部门2004、2005年度公布的地区旅游经济综合统计数据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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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社会
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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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景区积极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的各种活动,参与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迹保护,自觉维护社会文明环境,并保持良好的社会风尚和健康向上的社会氛围; |
15 |
查档 |
景区积极参与当地的各类精神文明创建活动5次以上(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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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迹保护成果显著。问卷满意度和比较满意度在85%以上(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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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倡导和组织公众广泛参与风景旅游资源的规范化管理、规划建设和生态保护; |
13 |
查档 |
一年两次以上定期向公众征求景区规范化管理和生态保护的意见、建议,(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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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组织公众参与景区内生态保护活动两次(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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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公众参与景区规划建设方案讨论(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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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有省级以上爱国主义或科学文化教育基地。 |
10 |
实测
查档 |
教育基地5家以上(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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