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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争创首批“全国文明城市”
     2005-09-09 来源: 中国精神文明网
中 央 文 明 委
关于拟表彰全国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
和全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的公示
 
    各地、各部门按照《关于推荐全国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全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的通知》要求,经过自愿申报、组织测评、择优推荐、媒体公示等程序,向中央文明委办公室推荐了候选名单。中央文明委办公室根据各地、各部门推荐的情况,在征求中央各有关主管部门意见和委托国家统计局对全国文明城市(区)进行科学测评的基础上,形成了全国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全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候选名单。为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现将候选名单予以公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邮件、电话等方式从公示之日起向中央文明委办公室反映[详细>>>>]
领导谈创建

争创进行时

 

 

 

 

 

背景资料
关于印发《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试行)》的通知

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评选表彰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暂行办法

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表彰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行业工作先进单位的通知

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表彰全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关于印发《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暂行标准测评细则》的通知

◆《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暂行标准测评细则》

中央文明办发出《关于推荐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全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的通知》

◆中央文明办等三部门印发《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评选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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