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明办、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江泽民总书记关于以德治国的指示精神,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宣传教育,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决定征集优秀思想道德教育电视公益广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广告主题
报送的电视公益广告作品的主题要紧紧围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三个方面的内容,其中社会公德方面集中展现文明礼貌的主题,职业道德方面集中展现诚实守信的主题,家庭美德方面集中展现尊老爱幼的主题。
二、 征集办法
各地文明办、工商局要围绕本通知确定的主题,抓紧组织创作,也可从本地2001年已播放的电视公益广告中挑选优秀作品,统一报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广告监管司。每省(自治区、直辖市)报送3件。
三、 奖励措施
报送作品一经采用,每条给予10万元奖励。
四、 报送要求
1、 请于6月30前将选送作品录像带报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广告监管司。
2、 选送作品以BETAM SP PAL625录像带报送,并应有1分钟的颜色条和30秒倒数显示,每条广告留出10秒间隔。录像必须注明标签,并用盒子装好。
3、 被采用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展示或出版。
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办公室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2001年2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