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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文明办负责人就评选表彰全国道德模范答记者问
     2007-07-27 来源: 新华网

    树立鲜明价值导向 营造良好道德风尚

    ━━中央文明办负责人就评选表彰全国道德模范答记者问

    新华网北京7月26日电 近日,中央文明办、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发出《关于在“公民道德宣传日”评选表彰全国道德模范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启动评选表彰全国道德模范的工作。为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有关情况,日前记者采访了中央文明办负责同志。

    问:请您谈谈为什么要在“公民道德宣传日”评选表彰全国道德模范?

    答:今年9月20日,是党中央印发《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6周年,也是我国第5个“公民道德宣传日”。6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部署和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讲话精神,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加强道德建设,广大干部群众热烈拥护,积极响应,形成了公民道德建设的新高潮,涌现出一大批体现社会主义道德要求的先进人物。北京、山西、广东、江西、青海等省市先后开展了“十大公德人物”、“十佳道德楷模”、“诚信建设使者”、“孝亲敬老楷模”等评选表彰活动。一些政府部门、人民团体以及新闻媒体也开展了评选道德建设先进人物的活动,对推动道德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许多干部群众希望开展面向全体公民的道德模范评选活动,一些专家建议设立“国家模范公民奖章”或“国家道德楷模奖”。为发挥道德模范在公民道德建设中的示范引导作用,经中央领导批准,中央文明办、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决定在第5个“公民道德宣传日”评选表彰全国道德模范。选择这个时候开展这项活动,就是要把在“公民道德宣传日”评选表彰全国道德模范,作为道德建设的有力抓手,吸引群众广泛参与,进一步促进《纲要》的实施,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今年评选表彰的是《纲要》颁布6年来涌现的道德模范,今后将在每年“公民道德宣传日”评选表彰年度道德模范。

    问:开展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有什么重要意义?

    答:当前,全国人民正在党的领导下同心同德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时代前进需要健康向上的道德风尚来引领,社会发展需要道德楷模的力量来推动。在我国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新形势下,人们的道德观念也呈现复杂多变的特征。一方面,社会主义道德观念和优良传统美德仍然起着主导作用,热心公益、孝敬亲长、勤俭节约、崇善尚德等成为公民道德状况的主流;另一方面,极端个人主义、拜金主义、见利忘义、奢侈浪费等落后甚至腐朽的道德观念也对社会成员产生不良影响,一些领域出现道德失范。在这种情况下,通过评选表彰,树立一批来自基层、来自群众的道德模范,用他们的先进感人事迹感召群众,有利于把社会主义道德观念传播到千家万户,把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要求渗透到人们的工作生活中,有利于在全社会树立起鲜明正确的价值导向,营造知荣辱、树正气、促和谐的社会风尚,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

    问:这次评选表彰在奖项设立方面是怎样考虑的?

    答:按照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要求,结合当前社会生活实际,全国道德模范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和“孝老爱亲模范”五个方面。这五个方面的道德模范又分为两个档次。首先,由各地群众推荐300名左右的候选人,然后从中优选出“全国十大助人为乐模范”、“全国十大见义勇为模范”、“全国十大诚实守信模范”、“全国十大敬业奉献模范”和“全国十大孝老爱亲模范”。其余入围人选获得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设立这五个奖项,主要是考虑到这五个方面是当前道德领域中最需要倡导的,有较强的针对性。

    问:这次评选表彰将依据什么标准进行遴选?

    答:全国道德模范的基本标准是被推荐人选具备道德行为的先进性,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方面表现突出,社会形象好、群众认可度高的公民,可推荐申报全国道德模范。其中,事迹特别突出,社会反响巨大,赢得群众高度赞誉,能够在引领社会文明风尚中发挥重大影响的,可参评“全国十大助人为乐模范”、“全国十大见义勇为模范”、“全国十大诚实守信模范”、“全国十大敬业奉献模范”和“全国十大孝老爱亲模范”。本次评选面向全体中国公民,不分年龄、民族、性别、职业,只要符合上述标准,均可作为推荐人选。

    问:这次道德模范是如何产生的?

    答:将通过以下几个步骤来产生全国道德模范:

    一是群众推荐。这次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主要由群众推荐产生。各地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和接受广大群众和单位推荐候选人。群众可以向所在省(区、市)活动组委会推荐人选,也可直接向全国活动组委会推荐人选。既可以通过网络推荐,也可以写信推荐。各行业各部门也可以推荐本行业本系统基层单位涌现出来的道德先进人物。推荐截止日期为8月20日。全国和各地活动组委会,中央文明办、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和各省(区、市)文明办、工会、共青团、妇联都要公布接受群众推荐的专用电子邮箱和收信地址,方便群众推荐。

    二是组织审核。各省(区、市)组委会按照评选标准和要求,对本省(区、市)内群众推荐的候选人进行条件和资格审核,采取适当方式在本人单位、所在城乡社区或乡镇征求意见。同时征求当地有关部门意见,如计划生育、基层公安机关等,党员和公职人员应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从事经济活动的候选人须征求工商、税务部门的意见,确保推荐工作的质量。

    三是公示、上报和群众投票。各地活动组委会采取适当方式,将群众推荐的候选人先在本人单位、所在城乡社区进行公示,然后在省级主要媒体进行集中公示。报省(区、市)文明委领导审定后,8月28日前上报全国活动组委会。全国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将正式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刊登在中央各报和主要新闻网站上,面向全国公示,听取群众意见。同时,公众通过填写报纸刊登的“全国道德模范”选票或在相关网站上投票进行评选。

    四是综合评定。全国活动组委会综合公众投票和评选委员会的投票情况,确定“全国十大助人为乐模范”、“全国十大见义勇为模范”、“全国十大诚实守信模范”、“全国十大敬业奉献模范”、“全国十大孝老爱亲模范”名单,其余入围者授予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

    问:听说中央文明办将设立“全国道德建设扶困专项资金”,这是出于什么考虑?

    答:对这次评选表彰的全国道德模范,主办单位将对五类十大模范人物授予奖章和荣誉证书,对道德模范提名奖授予荣誉证书,并将举办晚会,为道德模范颁奖。同时,中央文明办将设立“全国道德建设扶困专项资金”,对生活困难的道德模范,给予重点帮助。不仅可以重点帮助这次评选出来的有困难的道德模范,还可以建立帮扶道德模范的长效机制,使好人得到好报。这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心愿,体现了社会对先进人物的关爱。

    问:如何保证这次评选表彰顺利进行?

    答:为确保评选表彰活动真正起到褒扬先进、弘扬正气、推动道德建设的目的,我们在评选表彰中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一是重在推动工作。各地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要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积极推进,把评选表彰全国道德模范的过程变成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过程,变成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树立正确价值导向的过程。

    二是重在自我教育。评选表彰工作要充分体现群众性,立足社区、企业、村镇、机关、学校、连队等基层单位,突出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着重推选群众身边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的“平民英雄”,大力推出涌现在基层的“凡人善举”,使推出的道德模范可敬、可信、可亲、可学,使推荐评选成为群众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有效载体。

    三是重在深入人心。要把宣传贯穿评选表彰活动的始终,大力宣传近年来公民道德建设的进展、经验及各类道德模范的先进思想和感人事迹,在全社会形成追求先进、崇尚先进、学习先进的良好风尚。各地、各部门既要注重推出全国性的重大典型,也要积极树立本地、本行业的学习榜样。要从实际出发,讲求工作实效,充分发挥道德模范的示范带动作用,运用典型力量,抓好推广实践,引导广大群众见贤思齐、择善而从,使道德模范的高尚行为逐步成为广大公民的自觉行动,促进全社会文明程度和道德水平进一步提高。

    中央文明办全国总工会团中央全国妇联决定 在“公民道德宣传日”评选表彰全国道德模范

    新华网北京7月25日电(记者 李亚杰)中央文明办、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日前决定,在第五个“公民道德宣传日”评选表彰全国道德模范,并印发《关于在“公民道德宣传日”评选表彰全国道德模范的方案》,确保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工作顺利完成,推动公民道德建设深入发展,以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2007年9月20日是我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颁布实施六周年暨第五个“公民道德宣传日”。六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央部署和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广泛开展道德实践活动,形成了公民道德建设的新热潮,涌现出一大批体现社会主义道德要求的模范人物。

    本次评选奖项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和“孝老爱亲模范”。凡从《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颁布以来,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方面表现突出,社会形象好、群众认可度高的中国公民,可推荐申报全国道德模范。

    本次评选成立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由中央文明办、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有关负责人参加,并设评选委员会,由主办单位负责人、专家学者和基层群众代表组成,负责审核参评资格、评审确定正式候选人、投票参评全国道德模范。各省(区、市)也成立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

    7月底,各地活动组委会在省(区、市)主要媒体公布评选标准和推荐办法。各级文明办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和接受广大群众和单位推荐候选人。群众可以向所在省(区、市)活动组委会推荐人选,也可直接向全国活动组委会推荐人选。既可以通过网络推荐,也可以写信推荐。

    全国和各省(区、市)活动组委会以及文明办、工会、共青团、妇联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推荐的专用电子邮箱和收信地址(中央文明办电子邮箱:wmbxtz@ yahoo.com.cn,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5号,邮编:100806。全国总工会电子邮箱:niyanfang@acftu.org.cn,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10号,邮编:100865。共青团中央电子邮箱:85212199@163.com,地址:北京市崇文区前门东大街10号,邮编:100051。全国妇联电子邮箱:fulianjyc@yahoo.com.cn,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5号,邮编:100730)。群众推荐截止日期为8月20日。

    各地活动组委会将对群众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审核把关,将候选人首先在本人单位或所在城乡社区公示,并征求当地相关部门意见后,在省级主要媒体集中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经省(区、市)文明委审定后上报。

    9月初,全国活动组委会将正式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在中央主要媒体和重点网站刊登,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请公众投票评选。随后,全国组委会根据评选委员会意见和群众投票情况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定,确定“全国十大助人为乐模范”、“全国十大见义勇为模范”、“全国十大诚实守信模范”、“全国十大敬业奉献模范”、“全国十大孝老爱亲模范”和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名单,上报审定后进行表彰奖励。

    中央文明办设立“全国道德建设扶困专项资金”,对生活困难的道德模范,给予重点帮助。

    中央文明办、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要求,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作出周密部署,把开展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作为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有效抓手。要充分体现群众性,使推荐评选成为群众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有效载体。要加强宣传,重在深入人心,使道德模范的高尚行为逐步成为广大公民的自觉行动,促进全社会文明程度和道德水平进一步提高。

     

   人民日报评论员:评楷模 知荣辱 促和谐

    在我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颁布实施六周年暨第五个“公民道德宣传日”前夕,中央文明办、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在全国范围内评选表彰道德楷模,这将充分展示广大公民树立、实践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精神风貌,切实发挥道德模范在公民道德建设中的示范引导作用,进一步推动全社会形成学楷模、知荣辱、促和谐的时代风尚。

    自从2001年9月党中央印发《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各地各部门大力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广泛开展道德实践活动。2006年3月,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讲话发表后,广大干部群众热烈拥护,积极响应,形成了公民道德建设的新高潮,涌现出一大批体现社会主义道德要求的模范人物,成为人民群众学习的楷模。

    社会风气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是社会价值导向的集中体现。树立良好的社会风气,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当前,社会风气主流是好的,但道德失范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问题还相当严重。总的看,我国人民群众的道德素养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公民道德仍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开展道德楷模评选表彰,引导全社会学习先进人物,对于进一步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道德规范,弘扬我国传统文化中有利于社会和谐的内容,建立和完善符合传统美德和时代精神的道德行为规范,培育注重提升个人品德,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社会风尚,形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增进男女平等、尊老爱幼、扶贫济困、礼让宽容的人际关系等,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

    评楷模、知荣辱、促和谐,要求我们在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过程中,形成民族和社会的道德力量,为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强大的精神支柱。各地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实际,不断拓展公民道德教育内容,把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公民道德建设的基本内容,融会贯通到道德教育与道德实践的各个方面。着力营造舆论氛围,倡导良好社会道德风尚;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巩固拓展道德建设成果;着力推进工作延伸,扩大道德建设的覆盖范围。公民道德建设要在知与行结合上下功夫,从群众最关心的事情抓起,让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变化,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要坚持从实际出发,鼓励先进,照顾多数,既强调道德建设的先进性要求,又注重人们思想道德状况的差异性特点,做到区别对待,有的放矢。

    公民道德楷模的大量涌现,是时代的呼唤,也是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丰硕成果。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务求实效,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提供强大的道德支撑。

    光明日报评论员:大力推进社会主义公民道德建设

    在第五个“公民道德宣传日”即将来临之际,中央文明办、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决定在“公民道德宣传日”评选表彰全国道德模范,并印发《关于在“公民道德宣传日”评选表彰全国道德模范的方案》。该评选方案和表彰行动将对进一步推动公民道德建设,创建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颁布实施六年来,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央部署和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广泛开展道德实践活动,社会风气不断得到改善,公民道德素养得到进一步提高,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日益深入人心,崇尚先进、学习榜样蔚然成风,为人民服务成为越来越多人的精神追求,追求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已成为人民群众的普遍行动,同时,社会各个方面也都涌现出越来越多体现社会主义道德要求的模范人物。

    我们也应当看到,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人们的思想观念受到多样文化的巨大冲击。有些人是非不明、诚信缺失,见利忘义、损公肥私等现象也时有所见;有的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观念淡薄;少数党员干部信念动摇、贪污受贿,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这些问题的出现表明,我们要进一步提高公众的思想道德水平,进一步加强全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从而使全体人民的思想和道德状况能够更好地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我国日益增强的国际文化影响力相适应,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要求相适应。提高公民道德素质和整个社会的文明程度,不仅需要我们进一步用“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规范人们行为的道德边界,也需要道德楷模的激励作用来激发人们的精神追求和道德行为。

    今天,在我们的社会主义社会中,有许许多多助人为乐的人、见义勇为的人、诚实守信的人、敬业奉献的人、孝老爱亲的人,他们生活在社会的每一个角落,他们是公民道德行为的主流,他们更是影响社会风气的中坚力量。开展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正是弘扬正气,彰显高尚的具有重大意义的举动。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作出周密部署,要使推荐评选活动成为群众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有效载体,促进道德模范的高尚行为逐步成为广大公民的自觉行动,使评选表彰行动成为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有效抓手,推动全社会文明程度和道德水平的进一步提高,使全社会形成更加安定和谐的良好氛围,以崭新的风貌迎接党的十七大的胜利召开!

(责任编辑: 侯海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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