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关于拟表彰全国
“绿色小康县”、“绿色小康村”、“绿色小康户”的公示
局推进新农村办公室
根据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全国绿化委员会和国家林业局《关于组织开展全国“绿色小康县”、“绿色小康村”、“绿色小康户”评选工作的通知》(林造发〔2007〕161号)文件要求,各地精心组织、周密布置,层层筛选,严格把关,完成了评比表彰名单和材料的上报工作。经局推进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初审,全国“绿色小康县、村、户”评审委员会审定同意,现将拟表彰的“绿色小康县、村、户”名单进行网上公示。如对拟表彰的集体和个人有疑义和意见,请在公示时间内以来函、来电、来访的方式向国家林业局进行署名举报、反映。
公示时间:2007年8月31日至9月7日
监督电话:010-84238466、84238467
附
件:全国“绿色小康县”、“绿色小康村”、“绿色小康户”拟表彰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