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南京市文明委主办的首届“南京市道德模范”和第六届“南京市好市民”评选表彰活动即日起正式启动,组委会设评选委员会。11月下旬至12月5日为组织推荐和社会推荐阶段。
据悉,凡在2006年11月1日至2007年10月31日期间,自觉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自立自强,艰苦创业;敬业奉献,勤奋工作;见义勇为,匡扶正义;热心公益,助人为乐;诚实守信,办事公道;孝老爱亲,邻里团结;保护环境,美化家园等七个方面表现突出,社会形象好、群众认可度高的南京市民均可参评第六届“南京好市民”。近几年来在引领社会文明风尚中发挥重大影响并获市级以上其他荣誉称号的个人和群体,均可参评首届“南京市道德模范”。
本届评选表彰活动将评选出“南京市道德模范”个人10名、“南京好市民”100人。活动从11月下旬开始,至明年1月中旬结束。广大市民可以将“我身边的道德模范”和“好市民”事迹材料和线索,投寄和发往评委会办公室。地址:北京东路41号7号楼南京市文明办;电子邮箱:minor@longhoo.net。 (施雯明 黄蕾 徐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