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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的生力军:大学生"村官"发展研究报告
     2008-03-25 来源: 光明日报

    调查人:本报大学生“村官”调研组

    执笔人:胡跃高(中国农业大学教授)

  编者按     

    经中央同意,中央组织部等有关部门决定,从2008年开始,用5年时间选聘10万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这是继2005年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

    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后,党中央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又一重大决策。从1995年江苏省率先招聘大学毕业生担任农村基层干部至今,有关大学生“村官”的探索已进行了13年。为总结各地的实践经验,推动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更好发展,本报特别邀请中国农业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村社发展促进会的有关学者、专家和师生组成联合调研组,深入全国9个省市区开展调查,形成此报告。我们希望,这些成果,对刚刚启动的10万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能有所启示。

    本报告中的大学生“村官”指近年来由政府部门正式发文、筛选的专科以上学历应届或往届毕业生,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村主任助理或其他“两委”职务的工作者。报告依据的基本材料有三方面来源:2005年以来对河南省平顶山市大学生“村官”计划所做的多次典型调查及之后的追踪研究;2006年以来对北京市大学生“村官”行动所做的典型调查;2008年对全国9个省市区大学生“村官”所做的面上调查。此外,在撰写时参阅了大量的相关材料、研究报告及媒体报道,征求了部分现任大学生“村官”及基层大学生“村官”管理人员的意见。

发展历程

    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大学生“村官”从无到有,到快速发展,经历了长时间的积累发展过程。

    1.自发探索阶段

    1995年,为解决“三农”问题,江苏省率先开始招聘大学生担任农村基层干部。1999年,海南省推出大学生“村官”计划,定安、临高、东方等市县先后组织招聘大学生“村官”。同年,浙江省宁波市采用公开招考方式,成为全国第一个推行“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的地区。这一时期,大学生“村官”人数较少,但形式多样,逐步打开了改革开放以来知识分子回流到农村的正式渠道,为后来发展积累了重要的实践基础。

    2000年3月,广州市天河区公开招聘52名大学生“村官”,全国各地3000多名大学生前往求职。2002年河南省鹤壁市招聘205名大学生“村官”,拉开了河南省大学生“村官”工程序幕。2004年,河北省邢台市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决定每年选派1000名大学生到农村工作,5年内实现全市5200个行政村都有大学生“村官”的目标。到2004年底,全国启动大学生“村官”计划的省市区发展到10个,主要分布在东、中部地区。大学生“村官”工作逐步进入到多省联动、以地区为单位的整体推进与探索阶段。

    2.全面试验阶段

    2005年7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2006年2月,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教育部等八部委下发通知,联合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此后,大学生“村官”工作进入大范围试验阶段。

    从2005年起,北京、四川、江西、福建、青海、辽宁、贵州、陕西、山西、安徽、上海、吉林、湖南、甘肃、宁夏、内蒙古、云南等省市区先后启动大学生“村官”计划。截至2008年2月底,全国共有28个省市区启动大学生“村官”计划,其中17个省市区启动了村村有大学生“村官”计划。

    2008年3月,中央组织部会同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召开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座谈会,部署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大学生“村官”工作进入一个全新的发展时期。

(责任编辑: 陈晶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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