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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没有围墙的养老院”
     2008-05-08 来源: 半月谈

  如何满足农村与日俱增的养老需求,让养老不再成为农村老人心中的痛?

    这两年,越来越多的地方开始探索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从农民自筹到财政补贴,从少数人享受到普惠多数,从缴费方式、待遇享受到接续转移,多样的探索正在为农民一步步建起真正的“没有围墙的养老院”。

  财政补贴,“向新农合看齐”

    山东省莱芜市鹏泉街道孔家庄村67岁的谢加好老人,今年开始按月领取30元的养老金。老人说:“尽管数额不大,一年360元,一天一元钱,可以买4个馒头,再加上还有土地,儿子不管咱也能解决温饱问题了。在咱农民心中,这是真正的社会主义。”

    老人的满足感,源于莱芜市自去年起建立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体系。莱芜市财政每年补助1000多万元,每名农民只需一次性缴纳数百元,从65岁起就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孔家庄村党支部书记谢恒木说:“以前也搞了若干次,但都是个人储蓄式,政府没补贴,从年轻就开始缴费,上年纪后领补助,实际上相当于零存整取,农民没有积极性。”

    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探索实行的农村养老保险,尽管当时的政策规定可以实行集体补助,然而,绝大部分农村集体经济薄弱,尤其税费改革后更多的集体经济变成了空壳,所以,这项政策近乎形同虚设。

    单凭农民个人缴费的“老农保”,所筹资金有限,对大多数农民起不到太大保障作用。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农村养老保险处处长王玮说,有时农民缴上一年保费以后就不再缴了,这些年到了领取养老金的时候,算下来一个月只有几毛钱。

    “新农保”的筹款原则是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有了政府公共财政的“阳光照耀”,“新农保”的保障力度大幅提升。北京市今年实行“新农保”,在建立个人账户的基础上,财政预计支出1.98亿元,为参保人员建起了每人每月280元的基础养老金。对于政府补贴的基础养老金,不少农民称赞:“一个基础养老金,顶好几个儿子!”

    加强政府补贴,这是各地“新农保”的共同特征。江苏省所有省辖市都开展了“新农保”,对参保者的财政补贴,占缴费基数的10%~50%不等。就连财政相对困难的西部地区也不例外,陕西省宝鸡市建立的“新农保”,每人每年财政补贴30元;宁夏在试点农村养老保险时,同样由财政出资建起了统筹金。

    受惠农民,从“先保”走向“共保”

    现在,孔家庄村全村的老人都加入了新型养老保险。莱芜市委政研室主任宗承敏介绍,农民加入新型养老保障的积极性比加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积极性还要高。莱芜市出台这项制度后,仅几个月时间,全市1070个村,老年农民几乎全部参保。此前,莱芜市实行“老农保”,10年时间参保人数不到6万。

    与“新农保”全民性形成对比的,是“老农保”的局限性。在山东寿光,以前加入农村养老保险的主体是村干部、富裕户、到城区务工经商人员等。古城街道北孙云子村党支部书记武金善说,当时寿光的政策是,村干部按工资收入的20%投养老保险,我们村经济条件好,村干部年工资1万元,每年给村干部投保额是2000元,集体补助1600元,个人交400元。这样,村干部退休后每月可领300元退休金。

    一般农民由于缴费少,领取的养老金很有限。农民发现起不到保障作用,不少人按政策办理了退保手续。仅寿光市,累计办理退保手续的农民已达8200名。

    随着“新农保”普惠性而来的是,“老农保”停摆、萎缩的局面,在一些地方有了改观。重庆大渡口区的农村养老保险,完全由该区进行统筹,新制度启动后,该区财政总计将为每个农民投入养老保险费6.4万元。这样一来,重庆大渡口区16周岁及以上农民全部纳入农村养老保险范围,实现了农村养老保险全覆盖。

    “新农保”缴费渠道广、额度大,真正为广大农民建起了养老保障线。在2006年青岛市各区计发的农村养老金标准中,高的如崂山区每月447元、黄岛区每月340元,其他区每月标准低的也不少于100元。到2007年,青岛市有农村居民的五市三区已全面建立了新型农保制度,其中三区参保率达到98%,基本实现了全覆盖。

  即征即保,失地不失保障

    安徽当涂县姑孰镇的先陈桂大妈,原先家里的5亩地因城镇建设陆续被全部征用。虽然当地政府每月给予80元的失地补贴,但先大妈的心里还是不踏实,希望能有更牢靠的养老保障。

    2007年10月,先大妈终于梦想成真。随着安徽省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当地政府把先大妈这样的失地农民全部转为农村养老保险对象。这样,先大妈70岁之后,每月可以享受到110元的财政养老补贴。“有了‘新农保’,以后的日子不愁了。”先大妈的话语中流露出发自内心的踏实感。

    失地农民的生活水平容易下降,长远生计难以保障,是近年来城市化过程中出现的难题之一。在国务院有关土地调控的文件中,对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做了刚性规定。社保不落实,不得批准征地;费用纳入征地补偿安置中,不足部分从当地国有土地有偿使用中解决。在“新农保”的探索中,失地农民的保障被各地放在了优先位置。

    除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即征即保”,解决增量失地农民的社保外,一些地方还把存量失地农民纳入养老保障范围。在广东,政府从征地补偿款中拿出一部分为失地农民购买养老保险;在安徽六安市,失去全部土地或人均实际耕地不足0.3亩的被征地农民均纳入农民养老保险范围;在山东寿光市,2008年起,将年满45周岁的失地农民全部纳入失地农民养老保障。

    进城务工农民的社会保障,其流动性给问题的解决带来一定难度。虽然目前一些地方给农民工入了社保,但转移、接续难,致使每年春节出现大规模的“退保潮”。据有关部门负责人所说,经过今明两年的努力,要在全国都实现养老保险的省级统筹。两年内,农民工社保有望在全国实现“漫游”。

    多环节创新,“新农保”名实相符

    总体来讲,目前全国各地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仍处于探索阶段。各地因地制宜,从筹资方式、享受待遇、接续转移等多个层面,进行了多种多样的探索。

    在筹资环节,陕西宝鸡市创新方式对参保农民进行吸引、激励。新制度规定,只要家庭成员(儿子、儿媳、上门女婿及配偶)全部按规定参保缴费,这个家庭中年满60周岁的老人不缴费就可以领取每月至少60元的养老金。这样一来,儿子、儿媳缴费既是为自己积累养老保险金,也是为父母领取政府养老补贴提供条件。儿女对老人的孝心变成了一种制度,由孝心养老变成了制度养老。

    一些地区还创造性地运用国家政策,试点“粮食换社保”,推动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安徽霍邱县是粮食大县,参保农民可以从售粮收入、粮食直补资金和其他收入中,自主选择月缴费标准缴纳费用,县财政按上年养老保险基金累计总额的2.5%予以补贴。“粮食换社保”,在不增加财政新负担的情况下,为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提供了新的思路。

    曹庙镇红糖村村民潘永江家有8亩地,去年他把200多元的种粮补贴全部拿来缴纳养老保险。“今年我打算把粮食补贴、种子补贴、柴油补贴全取出来缴费,稻子丰收了再卖些钱,给我们夫妻俩每人再入1500元的保险金。”潘永江说。

    在可转移接续方面,北京的“新农保”首次实现了“城保”、“农保”的城乡互转。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民转居后,其参加农保的缴费,可按照相应年度、比例转换成“城保”;同样,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也可转移到“新农保”。

    在基金管理方面,东部一些地市探索“政府主导下的市场运作”路子,政府主导保证了公益性,市场运作则可以保证效率。政府每年从财政拿出资金补贴农民养老保险,把包括农民筹资在内的所有资金均交给经严格考察的保险公司来运作。这种探索不需增加机构和人员,只需通过审计等监管方式,就可以解决政府部门的养老保障基金管理难题,为农村养老保险的运作提供了新的思路。

(责任编辑: 高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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