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润儿(湖南省委常委、长沙市委书记、市文明委主任):
文明城市是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的和谐统一,是城市形象和发展水平的集中体现,也是当今最有价值、最具影响的城市品牌。创建文明城市对长沙来说,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的一个载体。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过程中,不仅表现为城市基础设施的完善,服务功能的增强,发展环境的优化,而且体现着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生态文明的和谐统一,必将推动发展理念的转变,发展模式的创新和发展机制的完善。因此,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不是权宜之计,而是战略之举;不是一般要求,而是崇高追求,是一项围绕发展,服务发展,着眼发展的系统工程。其次,创建文明城市是加强社会管理的一大抓手。我们要通过文明创建这个抓手,来治理一些乱象,纠正一些顽症,破解一些难题,推进社会管理的精细化、科学化和长效化。第三,创建文明城市是提升市民素质的一条途径。文明城市的创建是一项群众性文明实践活动,市民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中具有主体地位,必须发挥主体作用。要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过程,作为自我教育、自我熏陶和自我感化的过程,让广大市民在参与中体验,在体验中升华。第四,创建文明城市是造福人民群众的一件实事。创建文明城市是顺应民心、合乎民意的民心工程。要始终坚持依靠群众来造福群众,惠及群众来激励群众的创建理念。切实体察群众情绪,反映群众诉求,找准群众需求与创建工作的结合点,增强城市的美誉度,激发市民的自豪感,在全市上下形成人人是文明形象,个个有创建责任的共同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