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亮点:06 城乡养老保险金发放
嘉兴市于2007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嘉兴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其首创之举吸引了全国的目光。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嘉兴城乡一体化建设取得重要进展的标志性成果,是继我市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取消农业税后,突破城乡二元结构的又一项重大改革举措,充分体现党和政府执政为民理念和公共财政的思路。
图为2008年3月22日上午,全国首个城乡养老保险实施镇南湖区新丰镇发放首批城乡养老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