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评议】
1981年,马振斌从部队复员回到玛纳斯县北五岔镇沙窝岛村七队后,就萌发了在乡村干一番事业的激情。他借助于改革开放的机遇和富民政策,于1999年创办了一个小型棉花加工厂。在建厂初期,马振斌同志凭着在部队练就的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精神,带领十几名村民走上了艰苦创业路。他夜以继日的工作在厂里,从收购每斤籽棉到皮棉出售,每一个生产环节他都亲自和大家一起真抓实干,层层把关。他深刻的认识到企业的产品质量、诚信经营是企业发展的命根子。当年企业的第一批皮棉出厂销往内地棉纺厂,受到赞誉,订单源源不断,为企业的发展壮大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很多企业都说“我们愿与凤祥棉业合作,马振斌的信誉,产品的质量都使我们很满意”。企业效益不断增强,规模日益发展壮大,由1999年一个年产值50万元的棉花加工厂发展到现在厂区占地面积300亩,固定资产9000余万元;加工皮棉3万吨,年产值可近3亿元的民营企业,安置就业人员500多人。
十多年来,他始终坚持“产业报国,回报社会”的办企宗旨和“质量第一,重在诚信”的管理理念。他坚持照章纳税,建立了一整套有效的社会信用体系。由于公司在快速发展中业绩突出,对当地经济带动辐射作用明显,先后被农业部授予“全国农产品加工示范企业”,“全国乡镇企业创名牌重点企业”,被自治区评为“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服务三农最佳乡镇企业”、“再就业基地”,被昌吉州评为 “民营经济发展先进企业”、“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花园式单位”,和“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先进企业”等荣誉。
马振斌按照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科学发展观,把为政府分忧,为群众解难作为回报社会的具体行动。在多年的生产经营过程中,"诚信经营"一直是他遵循的原则,他多次对员工说:"在我们企业要有两个保证,第一保证按时支付棉农收购资金,绝对不给农民打白条;第二保证客户资金安全,不得占用客户货款,这是我们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凤祥公司自成立至今,从没有拖欠过农民的售棉款,也从没有占用和客户资金,在当地树立了良好的口碑,赢得了大家的一致赞誉。
马振斌按照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科学发展观,把为政府分忧,为群众解难作为回报社会的具体行动。在多年的生产经营过程中,“诚信经营”一直是他遵循的原则,他多次对员工说:“在我们企业要有两个保证,第一保证按时支付棉农收购资金,绝对不给农民打白条;第二保证客户资金安全,不得占用客户货款,这是我们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凤祥公司自成立至今,从没有拖欠过农民的售棉款,也从没有占用和客户资金,在当地树立了良好的口碑,赢得了大家的一致赞誉。2003年,新疆棉价猛涨,公司面对棉花市场突现的新问题,他及时召开党支部和企业管理层会议,经过对市场的反复分析论证,决定要顾全县乡农村经济发展这个大局,一定要让棉农增收。为此他及时调整经营思路,在保障全体员工工资,客户货源和公司信誉不受损失的前提下,公司分文不挣甚至赔钱都得干的思路。正确的思路决定了他的胆识,为加速收购资金流转,把现金兑现给棉农。公司采取皮棉及其他棉副产品不压货,不随意抬价的灵活销售方式及时出售,最大限度的控制生产成本和因市场价格带来的风险,他以实际行动为我县的农民增收做出了贡献 ,而公司却承受了高达210万元的损失 。1999年至2004年短短的五年间,他热衷于社会公益事业,把它作为回报社会和人民群众的具体行动 ; 先后为贫困群众捐资9000余元,为残疾教育事业损资达10余万元,资助孤寡老人、失学儿童和生活无保障贫困户3万余元,帮扶15户贫困家庭脱贫致富,共向社会捐款13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