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评议
罗薇,女,40岁,中共党员,广西崇左市天等县妇联主席。先后被评为全国妇联系统信访工作先进工作者,崇左市
“勤政先锋”先进个人。
争取实施“天等人畜饮水·妇女发展项目”,让上万村民喝上干净水
天等县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是个典型的大石山区,还有许多的村屯饮水难问题没有得到解决,有的村屯要到很远的地方挑坑里的污水喝,有的只能接天上的雨水喝。面对这些情况,罗薇于2004年萌生了一个想法——为贫困山区争取项目!解决人畜饮水困难,帮助妇女发展。于是说干就干,在自治区和崇左市妇联以及县水电局的大力支持下,她花了二十多个日夜的时间,完成了《天等县人畜饮水?妇女发展项目》建议书,并多方联系,孤身一人进京,找到了中国民促会的领导,提交项目材料,反映天等贫困山区妇女喝水难的情况。民促会领导被罗薇的执着精神所感动,当即表示全力支持,并指导她完成了项目报告修改稿。经过两年的不懈努力,2006年4月,《天等人畜饮水.妇女发展项目》终于获得了批准。项目实施两年来,在天等县6个乡(镇)9个村21个屯建设11个饮水工程,解决了10381人的饮水困难;举办了妇女素质培训和技术培训69期4015人次,帮助项目点群众掌握1—2门实用技术。
申请实施“天等县反对跨国拐卖妇女儿童预防与扶助”项目,被称为“跨国妈妈”
几年来,罗薇一直广泛联系社会各界,积极沟通协调,奔走呼吁,全力维护妇女儿童的权益。凡是涉及妇女儿童的事,哪怕芝麻绿豆的小事她也要拣起来。在深入到天等县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罗薇设计了《天等县反对跨国拐卖妇女儿童预防与扶助》项目,向澳大利亚明爱组织申请,于2007年6月获得批准并开始实施。至今共编发《天等妇女维权手册》15000本,举办法律知识培训班16期1120人,到乡镇村屯开展《反拐卖,促和谐》巡回文艺演出7次,并通过小额贷款等方式帮助农村妇女发展生产,受益群众达3万多人。
作为妇联干部,罗薇始终把妇联工作摆到党和政府工作的大局上去考虑。针对群众的信访,她不但提供心理辅导和法律援助,还通过做耐心、细致的化解工作,杜绝了信访事件的恶化和矛盾升级。同时,罗薇还经常为来访者救急帮困,慷慨解囊,想方设法为来访求助的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如2007年8月13日,家住天等镇大隆村山考屯的高二残疾学生赵林丽来到罗薇的办公室,哭诉着家庭贫困姐妹没钱上学。得知赵林丽姐妹都是品学兼优的学生,家中四口人都是先天性残疾,生活极其困难,姐妹俩面临着辍学。罗薇用两天时间,筹集到3500元资助赵林丽姐妹继续上学。虽然解决了林丽姐妹俩的一时之忧,但姐妹俩忧郁的眼神和家庭的贫困一直被罗薇所牵挂着,她希望找到一个资助人可以资助姐妹俩完成学业。2008年3月,经过罗薇的牵线搭桥,从北京远道而来的一名客商同意资助姐妹俩每个月每人300元钱,直到大学毕业……